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稿指出,鄭州要建立以標準化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為主體的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加快存量輕型、微型燃油貨車更新替換為新能源貨車,力爭至2021年底新能源貨車達到30000輛,全市各類充電終端達到25000個。
答:交流充電樁供電電源應采用220V交流電壓,額定電流不應大于32A。
交流充電樁應具有為電動汽車車載充電機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流電源的能力,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外部手動設置參數和實現手動控制的功能和界面。
2能顯示各狀態下的相關信息,包括運行狀態、充電電量和計費信息。
充電樁直流電和數字區別在于其功能和特性。直流電是一種電流方向恒定的電流,適用于快速充電,適合電動汽車等大功率設備。
數字區別是指充電樁具備數字化控制和通信功能,可以實現遠程監控、智能調度和數據管理等功能,提高充電效率和用戶體驗。因此,充電樁直流電和數字區別主要體現在電流類型和功能特性上。
回答:電動車交流充電樁一般是220V16A約3.5kW、220V32A約7kW,380V63A約40kW。電動車直流充電樁一般是功率/電壓=電流。
通常來說,電動車的數量與電動車充電樁插座口的比例是3:1或者4:1,比如有100輛電動車,那么需要的充電插座口就是30個左右...
新能源快慢充電樁的配建比例應為10%~14%,充電樁同時使用系數,充電樁數量(慢充+快充)5~50個,取0.85~0.90;50個以上,取0.6~0.7。
電動汽車與充電樁之間應保證安全距離:充電樁安裝在車側且不妨礙車門開啟時,充電樁外廓(含防撞設施)距電動汽車凈距不應小于0.4m,充電設備安裝在車尾時,充電設備外廓(含防撞設施)距電動汽車凈距不應小于0.5m。充電樁安裝應預留檢修和操作空間,其檢修操作面與建(構)筑物之間距離不應小于0.8m。
充電樁采用落地式安裝方式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充電樁基礎應抬高,高出場地地坪的高度室內不應低于100mm,室外不應低于250mm;2,底座基礎宜大于充電樁長寬,尺寸不應低于50mm。
充電樁采用壁掛式安裝方式時應滿足下列要求:1,應豎直安裝于與地平面垂直的墻體,墻面符合承重要求,充電樁應固定可靠;2,設備安裝高度應便于操作,設備人機界面操作區域水平中心線距地面宜為1.5m。
10到20個。
一般一家普通的工廠可以安裝的充電樁數量是10個到20個之間。因為充電樁的安裝,是需要場地的。而一般工廠的場地是有限的,所以安裝數量一般都在10個到20個左右的數量。
如果工廠場地足夠使用,或者是新建工廠一開始就有充電樁位置規劃的,就可以根據自己工廠車輛使用情況來安裝,數量一般都沒有限制。
這個沒有什么具體規定。如果按照滿足需求來說,快充的話按照車有量和充電樁的配比20:1就可以了,如果是慢充的話,按5:1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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