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國家官網獲悉,財政部經濟建設司發布了《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通知》顯示,針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本次將安排3,847,926萬元(約385億元)資金,其中包括:
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清算資金998,394萬元;
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清算資金1,018,501萬元;
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預撥付資金1,831,031萬元。
該資金將下發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所在的省(區、市)主管部門,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給相應企業,其中的補貼資金包含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建設充電樁的充電功率補貼資金。
在小區自有車位上新建固定充電樁的個人,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
小區個人自用充電設施申領財政補貼應滿足下列條件:
申領人在小區自建充電設施需經住建部門驗收合格;申領人小區內的自有產權車位上新建固定充電樁。
此外,申領人只能申請享受一次財政補貼。
充電樁收費不一問題
現在充電汽車和充電樁越來越普及,但是各個地方充電站收費價格不相同,僅蘭州市內電動汽車充電樁價格就有從8毛錢1度到1.2元1度不等,高速服務區的充電樁收費價格也不相同,而且基本上不能提供他們的收費依據,充的電量是不是足夠也無法得知,希望政府相關部門能夠規范充電樁的收費和管理,讓老百姓能夠明白放心的充電
《方案》強調加強規劃建設管理,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車位,應按照100%的比例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在城市規劃區內,遠郊四個區縣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2公里,中心四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各區縣重點鎮至少建成并投入使用一處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在單位內部停車場規劃建設快慢充相結合的專用停車位和充電樁,原則上按不低于單位內部停車位10%的比例配建充電樁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鼓勵其對外開放。
2017年我省首座高速服務區汽車充電站在G30連霍高速公路蘭州北服務區正式建成投運。
現在省高速公路服務公司在蘭州、白銀、定西、天水、酒泉、嘉峪關等省內主要城市都建有充電基礎設施,以滿足電動汽車城際出行需求。
有。星星峽是進疆必須補電的且唯一充電樁,無論你是500、600的續航,從甘肅最近的充電樁到哈密高速行駛近有460多公里,導航預估會消耗640公里左右,從布隆吉服務區出發,一路幾乎都是上坡,我滿電出發到星星峽時還剩余46%的電量,保險一點我充了37度電,到達哈密時還有43%的電量,看來補電的明智的。
《方案》強調加強規劃建設管理,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車位,應按照100%的比例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在城市規劃區內,遠郊四個區縣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2公里,中心四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1公里,各區縣重點鎮至少建成并投入使用一處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在單位內部停車場規劃建設快慢充相結合的專用停車位和充電樁,原則上按不低于單位內部停車位10%的比例配建充電樁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鼓勵其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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