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設備是指專門用于執法、安全和應急管理等警務工作的設備。這些設備通常由警察、消防員、急救人員和其他執法機構使用,旨在提供支持和保護他們在執行任務時所需的功能和工具。
警用設備的種類非常廣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執法工具:如手銬、警棍、防彈背心、防護頭盔等,用于保護執法人員的安全和執行任務時的自衛。
通信設備:如對講機、無線電臺、手機等,用于實時的內部和外部通信,以便執法人員之間進行溝通和協調。
監控設備:如監控攝像頭、監視器、錄像設備等,用于監視和記錄公共場所、交通路口等區域的情況,以便執法人員進行監控和取證。
車輛和交通工具:如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配備了特殊的燈光、警報器和通信設備,用于快速響應和到達現場。
防暴裝備:如防暴盾牌、催淚瓦斯、防暴裝甲車等,用于處理暴力沖突和維護社會秩序。
搜查和取證設備:如手持金屬探測器、指紋識別儀、DNA采集工具等,用于搜查和收集犯罪現場的證據。
警用設備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執法人員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性,保護公眾的安全,并支持執法機構的任務執行。這些設備經過專門設計和制造,以滿足警務工作的特殊需求和要求。
約束式防暴叉是用于抓捕手持利器的歹徒、醉漢、患有傳染性或精神病類病人等危險人員的非致命性近距離作戰武器。
約束式防暴叉由伸縮桿與叉頭組成,收起桿身,長約1.2米,便于持有人攜帶,伸展長約2米,利用半月形或U字形的叉頭,持有者既可保持與危險人員的距離,保證持有者的安全,又可在不輕易傷害身體的情況下實現控制危險人員的目的,可以說是一種應急防暴利器,可廣泛應用于公安、武警、司法、城管、保安等各類執法執勤人員。
約束式防暴叉采用兩節伸縮式結構,伸長狀態為工作狀態,通過下壓叉頭組觸碰塊,叉頭組的月牙環在壓力下閉合并形成自鎖鎖環,向后撥動解脫柄,則叉頭組的月牙環在扭簧的作用下自行彈開,可對被執法人員腿部、胳膊等部位進行鎖緊并抓捕。早在2004年,民警在日本考察,在校園內見過一種鋼叉,留下深刻印象,后因國內發生幼兒園砍殺事件,正是想到這種鋼叉適用于防暴,于是公安機關根據其形狀畫出圖樣,交由廠家負責生產。至如今,鋼叉在眾廠家的推陳出新下,功能更趨實用,種類也越來越多。
搜浪信息科技發展(上海)有限公司 備案號:滬ICP備170056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