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站對面兩個小賣部都有充電站,一塊錢十分鐘
為鼓勵我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促進電動汽車應用和產業發展,近日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贛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市級補貼資金管理及發放暫行辦法》,對補貼范圍及標準、補貼資金的申請和撥付等進行了明確
補貼方式和標準為按照額定輸出功率,對充電基礎設施進行一次性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含交直流一體機)200元/千瓦,交流充電設施100元/千瓦。
申請補貼資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1、備案或批復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申請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設備購置發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附注設備名稱及編號等識別信息);
4、充電基礎設施輸出功率技術文件及形象照片。
第一步:先填申請登記表,向物業或社區確認。
車主(用戶)須填寫《杭州市新能源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安裝申請登記表》。在住宅小區內安裝自用充電樁時,需報小區專業化物業服務企業確認車位使用情況;未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所在街道或其委托的社區居委會予以確認。用戶選擇在辦公場所安裝自用充電樁時,用戶所在單位或其物業服務企業在登記表上確認車位使用情況。
車主(用戶)確實無法落實固定車位安裝自用充電樁,但仍有購車意愿的,應向車企出具承諾書,承諾在公用或共用充電樁等其他場所的充電設施上自行解決所購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第二步:向供電部門申請報裝
申請用戶持登記表、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車位現場環境照片、車位證明材料向所在區域供電部門提出用電報裝申請。
供電部門會同申請用戶和建設主體到現場進行用電、施工可行性勘察并確定施工方案。供電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用電方案答復意見并在登記表上蓋章。
第三步:施工和使用
供電部門同意報裝后,建設主體應在7個工作日內為用戶開始安裝充電樁,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贛州市章貢經濟開發區國道園區13號有充電樁。
提供完整的贛州充電站、贛州電動汽車充電樁分布圖,方便贛州電動汽車車主快速找到充電的地方,目前收集到在贛州有G3京臺高速大湖嶺服務區,江西省贛州市開發區潭東鎮茶園村毅徳物流園廣場充電點,江西省贛州市章貢經濟開發區國道園區13號江西省贛南電力實業總公司停車場充電站等7個充電站,共13個快充和10個慢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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