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是可行的,充電樁和路燈的相結合,可以將土地利用率最大化。
而路燈是由國家建設局統籌管理,這里需要考慮的問題是,企業與政府的合作溝通是否順暢。
企業如經營不善破產后,充電樁和路燈的所有權問題,以及后期維護是由政府還是由企業來安排。
包括現在該產品還未有相關規范,也只能試運行,極有可能造成損失,損失的承擔百分比各占多少
純電動汽車充電樁是直流3相充電好,2相充電是家用充電樁,直流3相充電其充電功率大充電時間短充電快,以后純電動汽車充電樁的發展趨勢是充電站集中充電,小區公園廣場空地安裝充電樁,公路邊的路燈桿安裝智能純電動汽車充電樁為電動汽車充電。
小區的充電樁一般不應該從路燈接線。因為充電樁的使用的電流比較大,一般的話都是在十幾千瓦以上。而路燈的負荷一般都比較輕,一般都是十幾瓦二十幾瓦,每個路燈加起來的話也就是三五千瓦每個回路。所以使用的電纜也都比較細小,電樁上接上線以后容易使路燈的線路經常過載。所以小區的充電樁應該是單獨敷設線路,從而達到安全用電的目的。
2012年6月,我國國務院印發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就提到了關于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隨后,我國相繼出臺了12項涉及到充電基礎設施的政策。
2020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其中提到依托“互聯網+”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2021年2月,《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和《商務部辦公廳印發商務領域促進汽車消費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經驗做法通知》,以加強充換電服務,支持依托其他城市建設。
2021年國家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
政策匯總及解讀
在2014年之前,國家關于充電基礎設施的政策基本都是規劃建設充電樁、換電站,而自2014年起,我國政策開始了對加氫站的規劃,這同時意味著我國開始進入燃料電池汽車的研發。
2015年在規劃中提出了電動汽車智能充換電服務的概念,將“互聯網+”與充電基礎設施結合在一起形成新的充電基礎設施業態。此后,我國在充電基礎設施方面的政策將重點放在了私人充電基礎設施以及公共交通、物流、環衛等商用車充電配套設施領域。
在先前發布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中提到,到2020年,新增分散式充電樁超過480萬臺,規劃車樁比(新能源汽車與充電樁保有量配比)基本達到1∶1,目前仍未完成,還需要各地政府加強建設共同完成車樁比1:1的目標。
2021年各省市充電配套設施
政策匯總及解讀
截至2021年2月,全國共有30個省份出臺了充電配套設施相關政策的規劃。地方相應國家號召,各地推出的各項與電動汽車充電配套設施相關的政策與補貼,將充電配套設施的發展從地方向中央推進。
而上海、北京、廣東、浙江和江蘇等充電樁數量較多的城市在充電樁新政的發布上較為積極,已發布針對政策,且北上廣等地已提及對加氫站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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